当前位置 :
秦桧陷害忠良
更新时间:2024-03-29 07:00:23

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:秦桧陷害忠良。

秦桧陷害忠良

宋军正要渡河,乘胜追击,却受到宰相秦桧(huì)的阻挠.秦桧鼓动宋高宗与金人议和,并以宋军立即撤军作为议和的条件.岳飞知道后上书朝廷说:“金人的锐气已经丧尽,辎重已全部抛弃,正迅速渡河向北逃窜;各地的豪杰纷纷来归,将士们士气高涨,奋勇杀敌.我大宋收复失地,重振雄威,正是时不再来,机难轻失.”

秦桧深知岳飞的抗金志向不可能改变,就先将韩世忠等另外几路大军的统帅调回,然后说岳飞孤军不可久留,必须赶快班师.高宗为此一天之内竟向岳飞连续发出十二道金牌.岳飞悲愤地叹息道:“十年努力,毁于一旦!”

当时兀术正想逃离汴梁,但有个人拉住他的马缰说:“太子不要走,岳少保(‘少保’是岳飞的官衔)就要退兵啦.”

兀术不信,说:“岳飞以五百骑兵打败我五十万大军,现在正乘胜打过来,汴梁怎能守住?”

那人回答说:“自古以来,朝中有奸臣掌权,大将就不可能在外立功.岳少保自己性命还难保,怎谈得上成功呢!”兀术这才恍然大悟,决定留在汴梁,等待时机.

这人说的奸臣就是秦桧.

秦桧原是北宋的大臣.徽、钦二帝被金兵抓到北方时,秦桧和他的妻子王氏也一起被俘.秦桧为人阴险,善于见风使舵,金太宗就派他在其弟挞懒部下做官.后来挞懒率领部队南侵,秦桧夫妻和婢女仆人居然“逃离”金军,赶到越州宋高宗的行宫.大臣们多怀疑他为金人的内奸,但宰相范宗尹与他素来有交情,便向高宗极力推荐.

宋高宗正想与金人议和,因此与秦桧一拍即合,立刻任命他为礼部尚书,不久又升任他为宰相兼枢密使.秦桧掌握了南宋王朝军政大权以后,便一心要同金人议和,把坚决抗金的岳飞看成心腹大患.他看到岳飞北伐即将成功,便大耍阴谋,百般破坏,假传圣旨命令岳飞停止追歼金兵.

秦桧将韩世忠、岳飞召回京城后,就让宋高宗封韩世忠为枢密使,岳飞为副枢密使,名义上是升了官,实际上是夺了他们的兵权.完颜兀术见状,便送密信给秦桧,说:“你朝夕向我大金求和,但岳飞却天天想用武力夺我中原.你一定要杀掉岳飞,我们才会同意议和.”秦桧也怕岳飞活着,自己最终没有好下场,于是就下决心要杀害岳飞.

右谏大夫万俟卨(Mòqíxiè)原来就忌恨岳飞,曾向秦桧说过岳飞许多坏话.秦桧就任命他做言官.万俟心领神会,立即向朝廷诬告岳飞,罗织了岳飞在金人进攻淮西时,拥兵不救,还要放弃山阳等等许多罪名.他们又唆使何铸、罗汝楫等官员先后上书弹劾.岳飞见群奸联手攻他,便连续上书请求辞职.

不久,岳飞改任两镇节度使.但秦桧还不肯罢休,他知道大将张俊与岳飞不和,就煽动张俊诬告岳飞的部将张宪阴谋兵变,策划归还岳飞兵权.宋高宗一听岳飞有兵变的危险,十分震怒.秦桧乘机将岳飞和他的儿子岳云、部将张宪抓进监狱.岳飞见使者来抓他,很坦然地笑笑说:“皇天后土,可表此心.”这时是公元1141年十月.

秦桧先命御史中丞何铸审讯.但何铸并未查出岳飞的罪证,让秦桧非常恼怒,就改命万俟负责审问.万俟也找不到岳飞的任何罪证,便捏造事实,谎称岳飞和岳云曾给张宪写信,张宪才用虚报军情的办法,促使朝廷恢复岳飞的兵权.他们又迫使岳飞的部将孙革等作证,诬陷岳飞.

直到年底,秦桧一伙绞尽脑汁,罗织罪名,也无法将岳飞定案.大理寺丞李若朴、何产犹,大理卿薛仁辅都认为岳飞无罪,但他们都被秦桧贬到外地去了.平民刘允生上书为岳飞伸冤,竟被处死.

韩世忠对岳飞案也抱不平,当面责问秦桧.秦桧无法回答,竟说:“岳飞和岳云写给张宪的信这件事,虽弄不清,但莫须有(或许是有的).”

韩世忠气愤地回答:“莫须有三个字怎能使天下人心服!”

岁末那天,雪花纷飞.秦桧夫妻在东窗下取暖喝酒.秦桧一心要置岳飞于死地,但没有证据,怕引起公愤,因此心事重重.秦妻王氏便冷笑说:“缚虎容易放虎难.”秦桧这才下了决心,马上写了一张小纸条,命人将岳飞秘密杀害于狱中.岳云、张宪同时被害.奸臣夫妻,酿下了这起千古奇冤.

岳飞的冤狱,在宋高宗死后,才得到平反昭雪.岳飞成为千古传颂的英雄,人们在杭州的西湖边修造了岳坟、岳庙,永远纪念他.在岳飞墓前,人们又用生铁浇铸了秦桧、王氏、万俟、张俊的跪像,他们永远遭人唾骂,真正遗臭万年.

以上是查字典为您提供的小故事:秦桧陷害忠良。

云好查专稿内容,转载请注明出处
不够精彩?
上一篇 : 鲸王的决断
下一篇 : 聪明的外甥
云好查(yunhaocha.com)汇总了汉语字典,新华字典,成语字典,组词,词语,在线查字典,中文字典,英汉字典,在线字典,康熙字典等等,是学生查询学习资料的好帮手,是老师教学的好助手。
声明: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,根据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,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,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,我们会及时删除。

邮箱:  联系方式:

Copyright©2009-2021 云好查 yunhaocha.com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21002822号-14